来源:上游新闻
因被公职人员举报,安徽经纪人李德敏在错误羁押749天后被检方撤诉 ,并获国家赔偿 。追责时,李德敏发现当时被举报的关键证据,竟然是当地一家银行原副行长梁某利用职权非法获取。4月14日,梁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在安徽萧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 ,庭审中梁某当庭表示,对于犯罪事实和罪名无异议。
据上游新闻此前刊发《安徽“民间中介 ”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举报者系多名公职人员》等报道显示,现年63岁的李德敏是安徽省宿州市萧县人 ,2019年5月17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 。庭审中,检方称李德敏先后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共吸收林某 、李某等30多人2700余万元,并出具了多名公职人员向安徽省监察委邮寄的签字按手印的举报信。
2021年8月17日,检察院机关以李德敏没有犯罪事实、不构成犯罪为由 ,决定对其不起诉。错误羁押749天后,李德敏获得国家赔偿41万元 。
被认定无罪后,李德敏因被侵犯个人信息向警方报案。“银行流水是我被立案的关键证据 ,只有银行内部人员才能获取,因此我认定我的银行流水是梁某利用职权非法获取后,对我进行了举报,导致我被错误羁押。”
警方立案后 ,对李德敏进行举报的当事人之一的银行原副行长梁某被缉拿归案 。4月14日,此案在萧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检方起诉书指控:2019年7月31日,被告人梁某趁公安机关依法调取李德敏银行流水之际 ,与银行工作人员联系催要,并将自己的QQ邮箱发送给银行工作人员。银行工作人员以为是公安机关人员邮箱,就将李德敏143条个人交易信息发送到梁某邮箱 。梁某于2021年将非法获取的个人交易信息整理成举报材料 ,联系其余6名举报人在举报材料上签字,后将该举报材料提供至萧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案发后,多名举报人承认查看核对过该份银行流水信息。
庭审中 ,检方出具的梁某在公安机关供述内容中提到,他利用职务之便获取、调取了李德敏多家银行的个人交易信息,目的就是为了进行举报 。对于这一说法 ,梁某当庭表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但其代理律师表示,因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存在未查清的事实,另外在本案中 ,梁某并未获得利益。因此,建议法院判决其无罪。
此案并未当庭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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